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系统1.0 版
(省级版)
操作手册
统编制单位:建设部信息中心
系统版本:V1.0
技术答疑电话:010-58934285 58933447 58933417
传真:010-58934400
技术支持信箱:jzszc@cein.gov.cn
编写时间:2007年4月
目录
通过登录中国建造师网(www.coc.gov.cn),点击“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”进入系统,然后点击“建造师注册审查登录入口”进入系统。(如下图所示)
![]()

若出现如下图所示不能登陆情况,请先查您的身份验证锁是否插到计算机上,然后在点击“建造师注册审查登陆入口”,如果还不能登陆系统,请您写明情况发邮件jzszc@cein.gov.cn(如下图所示)


若出现如下图所示不能登陆情况,请与系统技术支持人员联系,电话010-58934285/3447/3417或发邮件到:jzszc@cein.gov.cn,并标明单位名称!(如下图所示)


根据您所要做的审查类型选择相应的注册,用左键点击进入。(如下图所示)


未 审 查——显示省级主管部门未审查的人员数量;
已 审 查——显示省级主管部门已审查,但还未上报至建设部的人员数量;
已 上 报——显示省级上报至建设部的人员数量;
部级退回——显示由部级退回的人员数量。
![]()
![]()
![]()
![]()

退出系统:退出系统请点击“退出系统”铵钮;
帮助:如使用系统时如果疑问时可查看帮助;
导航(F8):关闭目录树,右侧为全屏显示。
![]()

可以在“状态”栏下拉框中选择各类状态的人员信息;在“市、区”中选市级地区;“姓名”框中输入姓名;“申报专业”中选择各类专业;“企业名称”输入关键字;在请点击人员信息最左一栏的“查看”按钮。五个查询选项中可任输入一项或几项进行组合查询。
状态栏下方为翻页设置“上一页”、“下一页”;后面显示人员数量。

如果要对人员进行审核,单击该人员后的审查,弹出基本信息页面,在点击基本信息右侧的“省级审查意见”,进入审查页面,系统默认各项均同意,如没有“不同意”或“不合格”项,可直接点击保存按钮。(如下图一、二)
如果“申请表”一栏中有一项或多项不同意,单击小圆框选择不同意,在“不符合要求的情形中”输入,不符合注册条件中选者不同意的原因。
相关材料复印件一栏中有一项或多项“不合格” 单击小圆框选择“不合格”,在“不符合要求的情形中”输入不合格情形。
“审查备注”中审查意见不超过100个字,如若超过将自动截断;填写完毕后点击“保存”。(如下图三)
![]()

(图一)

![]()

(图二)


![]()

(图三)
如果想对已审查过信息进行重新审查,可在“状态”中选择“已审查”点击“查询”找到该条信息,在点击该条信息后面“审查”弹出基本信息,在点击基本信息右侧的“省级审查意见”进入审查页面。(如下图四、五)
![]()
![]()
![]()

(图四)
(图五)
如果有多个人员同时需要进行审批,可在人员“反选”列的小框中打“√”,再点击右上角“批量审批”,然后在下面出现的“审查人姓名, 审查备注”空白内填写内容,再点击右侧“批量审批”,即可对所有选中人员进行同样审批操作。
(如下图所示)
![]()
![]()
![]()
![]()

如果因企业上报材料不全或其它原因,需将信息退回企业,请在“未审查”、“已审查”状态下,在“反选”列的小框中打“√”,在点击“退回”即可。
在“全部”、“未审查”、“已审查”、“被退回”状态下,点击“重复人员查询”,弹出“重复人员查询列表”窗口。
在“状态”下拉框中选择“已审查”点击“查询”,列出已审查过的信息,在“反选”列的小框中打“√”选择需要汇总的信息,点击“加入统计汇总”即可。
![]()
![]()
![]()

1、 批量删除:如将人员信息状态改为未汇总状态,先在“反选”列的小框中打“√”进行选择,然后点击“批量删除”并确定本次操作。
2、 对单条人员信息状态改为未汇总状态,直接点击该人员信息后面的“删除”并确定本次操作。
3、 自动编号、清除编号、上移、下移、保存序号
自动编号可以汇总信息进编号,如需重新编号可点击“清除编号”将编号清除,在点击“自动编号”进行重新编号;
上移、下移可以对汇总信息进行顺序调整,先用鼠标单击需调整顺序的信息,在点击上移或下移也可以直接按键盘的“↑”、“↓”键。
4、 按姓名汇总、按专业汇总:
按姓名汇总是指汇总后的结果按姓名进行排顺,按专业汇总是指汇总后的结果按专业进行排序。
5、 上报:点“汇总上报”调出已汇总的信息,在“反选”列的小方框中打“√”选择需要上报的信息,或点击“反选”将全部信息选中;“批次号”为自动生成,也可手动输入上次上报的“批次号”将本次上报人员加入上次上报的批次中;点击“上报”。
6、 批次号:9位编码,从左至右的编写顺序定义,前两位为省份代码,后位两位为年份代码,在后两位为业务代码,最后三位为批次代码。业务代码:01:初始注册,02:变更注册,03:延续注册,04:注销注册,05:遗补初办,06:增顶注册,07:重新注册。(如下图所示)
![]()

点击“按姓名汇总”或“按专业汇总”后弹出初审汇总,在点击汇总标题右侧的“导出Excel”,在选择文件存放到本地的位置并保存。(如下图所示)
![]()
![]()

![]()

此项显示所有等待发放证书的人员信息,是由部级通过审查并同意发放证书,人员信息返回到省级系统的人员;
查询——可以通过查询条件选择想要进行证书发放的人员,如选择“市区”“专业”“姓名”“企业名称”等等;
生成——“输入注册证号初始号”“输入注册证书编号初始号”,此项可作为证书号码的第一位排序号码,要求输入为1位到5位之间的任意数字组合。输入数字后,点击“生成”按纽,可以看到下边所有所列人员的“注册证号”和“证书编号”内,会按升序由第一位至最后一位自动生成证书号码;
保存——按上一步操作生成证书号码后,未点击保存“按纽”,则操作不予执行;点击保存按纽后,编号生效,所有被编号人员则自动跳转至“已发放证书人员”选项内。

此项显示所有已经发放证书的人员信息。
查询——可以选择查询条件进行所需查询,如选择“市区”“专业”“姓名”“企业名称”“注册编号”“证书编号”等等;
查看——可以查看人员基本信息和管理部门审查意见;
编辑——此项可以修改人员的证书编号,先修改“注册证书注册号”或“注册证书编号”,然后点击“保存”,则修改成功,然后点击“重新发证”,即可重新为该人员发放证书。

组合查询方式:
可以在“选择汇总类型”栏下拉框中选择各种业务类型;“选择批次号”的下拉框中选择历次上报的批次号;“选择申报专业”中选择各类专业;“意见”下拉框中选不同的意见;“企业名称”输入关键字;“姓名”中输入姓氏;“审查日期”可选择一段时间;点击“查看”按钮。七个查询选项中可任输入一项或几项进行组合查询。
企业名称下方为翻页设置“上一页”、“下一页”,后面显示人员数量。
![]()

可以在“市、区”中选择地区;“企业名称”中输入关键字,后面一个下拉框中选择“全部”、“已申请修改企业基本信息”、“未申请修改企业基本信息”,点击“查询”。
如果查看企业的详细信息,请点击该企业后面“查看”按钮,并弹出该企业的详细信息。
![]()
![]()

全 部——全部人员信息;
未 审 查——市级主管部门已上报,省级主管部门未经过审查的人员;
已 转 发——由省级主管部门已转发至各专业厅局审查的人员;
已 转 回——由各专业厅局审查后转回省级主管部门的人员;
公示完成——由省级主管部门发布公示,并且已公示完成的人员。
(如下图所示)

4.1.2查询条件可选择需要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服务,如选择“地区、批次号、专业、姓名、企业名称”等,然后点击右侧“查询”;五个查询选项中可任输入一项或几项进行组合查询。状态栏下方为翻页设置“上一页”、“下一页”,后面显示人员数量信息。(如下图所示)
![]()

需要转至专业厅局进行审查的人员,请在“未审查”状态下,在人员信息最前端“反选”列的小框中打“√”,再点击“转发”,即可转发至所属专业厅局进行。(如下图所示)
![]()
![]()
![]()

如果因上报材料不全或其它原因,需将信息退回市级,请在“未审查”、“已转回”状态下,在“反选”列的小框中打“√”,在点击“退回”,即可将选中人员退回至市级管理部门。(如下图所示)
![]()
![]()
![]()

如果需将人员加入到公示中,请在“未审查”、“已转回”状态下,在“反选”列的小框中打“√”,再点击“加入公示”,即可将选中人员加入到公示中。
(如下图所示)
![]()
![]()
![]()

在“全部”、“未审查”、“已审查”、“被退回”状态下,点击“重复人员查询”,弹出“重复人员查询列表”窗口。
如果公示完毕没有问题,请在公示完成状态下,在“反选”列的小框中打“√”,再点击人员信右侧“审批”,在弹出的页面菜单中填写审批意见,最后保存,保存后人员转到已注册审批人员里。(如下图所示)
![]()

如果有多个人员同时需要进行审批,可在人员“反选”列的小框中打“√”,再点击右上角“批量审批”,然后在下面出现的“审查人姓名, 审查备注”空白内填写内容,再点击右侧“批量审批”,即可对所有选中人员进行同样审批操作。
(如下图所示)
![]()
![]()
![]()
![]()

(如下图所示)
![]()

可选择需要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服务,如选择“省份、批次号、专业、姓名、企业名称”等,然后点击右侧“查询”;五个查询选项中可任输入一项或几项进行组合查询。状态栏下方为翻页设置“上一页”、“下一页”,后面显示人员数量信息。
如果公示不合格或其它原因需要将人员信息退回, 请在人员信息最前端“反选”列的小框中打“√”,然后点击“从公示中退回”,即可将选中人员退回到未审查状态。
(如下图所示)
![]()

如果人员通过公示, 在“反选”列的小框中打“√”,然后点击在“公示完成”,即可将选中人员转至公示完成状态,等待省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。(如下图所示)
![]()

已注册审批人员——由省级主管部门在公示完成后进行审批的人员;
查询条件——可以选择需要的条件进行查询,如地区、专业、姓名、企业名称。(如下图所示)
![]()
![]()

此项显示所有已经发放证书的人员信息。
查询——可以选择查询条件进行所需查询,如选择“市区”“专业”“姓名”“企业名称”“注册编号”“证书编号”等等;
查看——可以查看人员基本信息和管理部门审查意见;
编辑——此项可以修改人员的证书编号,先修改“注册证书注册号”或“注册证书编号”,然后点击“保存”,则修改成功。然后点击“重新发证”,即可重新为该人员发放证书。

已经发放相关证书的人员信息,可依据查询条件进行查询,查询使用方法同上。